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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随笔] 《灰锡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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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1 23: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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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alut 于 2013-6-11 23:22 编辑

有个在海南读书的同学告诉我,她因为看了这篇小说而选择了去海南。。



  灰锡时代我一个人跑到了海南。那个时候的天空飘着纷纷扬扬的尘埃,我钻进计程车,它们也紧随我而入。在阳光下它们的飞舞显得肆无忌惮。

  如果你伸出舌头,不用在空中停留多久,就可以吃到一舌头灰尘,但这并不是对付饥饿的法子。当然,尘埃并不难吃,微咸,带点芝麻的香味,咬起来吱嘎吱嘎,就像老鼠磨牙。

  我皱着眉头钻入尘舞,来到了海南大学。在我跨进校门的第一眼,就看到一个小男孩冲着一棵高大的椰子树撒尿。尿水形成的弧线在太阳照耀下金光璀璨,直射到树干上,发出惊天动地的巨响。那小男孩趾高气扬的神态一度让我担忧那椰子树会轰然倒下。

  其实满天的尘埃只属于我一个人。也就是说,它们都是我想象出来的。海南的空气质量远比其他省份要好得多,正如后来一位老师说的,海南是让人活的地方。我想象的丰富造成了尘埃的丰富,它们在我的意识中铺天盖地。飘在空中的落到地上,铺在地上的又飞到空中,尘埃永远无法落定。它们像一场倾盆大雨让我狼狈不堪。只不过,雨点是自由落体运动,尘埃是布朗运动。有时候我就是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甚至确定它们的颜色。比如说人的思想,那是乳白色的;比如说人的欲望,那是橘黄色的;比如这遍布四周的空气,它们因并不存在的尘埃的存在,显示出黯淡的灰色。

  很早的时候,我表哥对我说过一句话:尘埃是生命的本原。我估计这是他这辈子说过的最有哲理也最莫名其妙的话。《圣经》中神说: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我表哥是好青年,无神论者,没看过《圣经》,但显然,他已有了神的内涵。

  突然间提到我表哥是因为,我觉得表哥是灰锡时代最典型的青代(青年代表),他个子比文化程度高一点点,在家待业,和所有这个时代的青年一样,活得自在,却又失败。

  关于我的表哥,还有必要补充如下:表哥刚追到的一个女朋友很是漂亮。在他们第一次约会前,我就断定这段姻缘注定夭折,结果却大出我的意料。原来表哥在那个略带凉意的秋夜,和那女孩坐在公园一条石凳上,沐浴着皎洁的月光时说,如此良辰美景,真让我想吟诗一首。字也没认识几个的表哥居然要吟诗真让我喷饭。只听我表哥朗声道:

  锄禾日当午,

  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

  粒粒皆辛苦。

  这二十个字一出口,那女孩就愣在了那里,接着又像一只蝈蝈般笑了起来。后来她居然从中看出了我表哥的三个优点:文雅,幽默,还有爱惜粮食。就和表哥建立了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对于这件事,表哥总说是他那朗诵时富有磁性的嗓音打动了对方,并以小学时参加过乐团为证。但是我明明记得他在乐团是敲大鼓的,和嗓子似乎没多大的关系。更合适的解释应该为:灰锡时代需要多一种途径来靠近欢乐。

  我老家在浙江的一个小乡镇,离海不远。家乡的海只给我滩涂的形象,即使是涨潮,那水也像痨病鬼一样疲软无力。潮退后,那些黑色的淤泥成了小孩玩耍的天地。我们把裤管挽到大腿,赤着脚走向远处。滩涂地软绵绵的一脚踩下去就会陷没整条小腿。当然有些人个子小,像我的一个邻居就身轻如燕,可以在上面箭步如飞,我们都叫他铁掌水上漂。而我属于笨重型,往往两腿陷在泥里像一截树桩动弹不得,然后我死命地抽出左腿,但右腿已陷到膝盖,再死命地抽出右腿,这下换左腿陷得更深。也就是说,一直到我精疲力竭,总有一条腿在泥里。这叫做一步一个脚印,作为求知的态度很好,但作为行走方式就会很累。

  我可以随身带一块大木板,一条腿伸出来后踩在板上,这样就能抽出另一条腿,这是压强知识,我们没学过就懂,还能应用于实践。

  滩涂地一望无垠,空气中满是泥香,天空干干净净。我总是固执地认为,所有的尘埃到了这里,就再也飘不起来,同泥一起化作了泥,潮来潮去就把它们都带走了。

  老家风很大,天天飞沙走石。我的秃头大伯搭的丝瓜棚总会在一夜之间被台风吹得无影无踪。秃头大伯一年的辛苦便也化作尘埃。说大伯秃头,其实并不准确,大伯头上毕竟还稀稀落落的剩着点头发。我曾在大伯睡觉的时候偷偷数过,一次是137,一次是125,还有一次是119,本来我可以数第四次、第五次,也许还能求出剩下的头发同时间的函数关系式,但这事被大伯知道了,于是从那以后他每次睡觉都用被子蒙住脑袋。大伯说,小子,十年前,你想数还数不过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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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1 23: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那些失去的头发,大伯自己说,是被风吹走的。剩下的都是中坚分子,牢牢地驻守着革命根据地。大伯说,没办法,这儿的风大,我们家的那口井还被风吹到隔壁四叔家过。对此我表示坚决不信。后来大伯说,四叔和他家的界限是一道竹篱笆,那次大风把篱笆吹过了井沿,也就是说,井跑到篱笆那头去了。

  大伯在地里干活,回来时带来一身的泥土和臭汗。特别是夏天,太阳把泥土晒成尘埃,风一吹就绕着大伯打转。大伯回到家就打一桶井水,冲掉身上的泥尘。冲完澡,人都轻了两斤!大伯这样说。

  大伯在台风过后的丝瓜地里号啕大哭,谁都劝不住。大伯的两个儿子,也就是我的两个堂哥,都在城里工作并安了家,每个月寄来赡养费足够让他吃穿无忧,但大伯还是天天往地里跑,他说,一天不去,身子就酸得慌。在我们那个乡镇,那样纯粹的农民远远不到大伯头发的数目。

  我来海南那天,大伯为丝瓜地痛哭过的双眼的红肿还未褪尽,这使大伯有了一双妩媚的桃花眼。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突然想到了这句诗。然后我和帮我提行李的表哥一起走向车站。

  表哥在途中对我说,有个词叫顽固不化,就是专门用来形容秃鹫的。秃鹫就是指我的秃头大伯,表哥得叫他舅舅。

  大妈是在生我的两个堂哥时死的,不光是我,还有表哥,都没有见过她的面,只看过她留下的唯一一张黑白照片。大妈漂亮得让我和表哥一度怀疑大伯是个抢亲犯。大伯既当爹又当娘居然把两个儿子捣鼓得很有出息。很多人包括懂事后的两个堂哥,都劝他再娶个大妈回来,但大伯坚决不同意。这使大伯在我眼里树立了独身主义者的形象。我将此理解为大伯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和从一而终,但在表哥眼里,这就是顽固不化的表现之一。表现之二是两个儿子要接他去城里住他却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还有表现之三是几乎每年都要为那块丝瓜地哭哭啼啼。

  表哥给我分析完这些后,说,你可不要学你大伯啊。这使我莫名其妙:一,我没老婆,更没有死了的老婆。二,我没老婆自然不会有儿子。三,我不种丝瓜。

  表哥解释说,他指的只是表现之一,也就是要我别成为一个独身主义者。他还补充说,好好把握机会,在大学不谈恋爱就像……就像进饭馆不吃饭一样。我听出他其实想说的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听表哥的语气,像是要我去时一个人,回来时就是拖儿带女一家子了。

  我上车时,他还在我耳边灌输真理,天真的表哥把我去海大读书一直理解为迎亲,这让我认定他的思维古怪。车开动了,表哥指指他的肱二头肌向我示意。这是他自创的身体语言。如果他挺挺胸肌,那意思是:别怕,有我在!现在这个动作表示:兄弟,好好干!

  车开出了很久,大伯的桃花眼仍在我脑中时隐时现。此时我怎会想到,这已是我见到的大伯的最后一面。我看到表哥已经化做一个小小的点。我眨眨眼,看清那不是表哥的身影,而只是车窗上的一粒尘埃。表哥,还有大伯,他们都是这纷纷扬扬的尘埃,我也是其中一颗。

  二

  在我来海大之前,很多同学都嘱咐我好自为之,好像我去的地方是个野猪窝。他们自己,都选择了北上,尽量和地图上的那颗五角星靠近。有的是哈尔滨,有的是南京,最近的也在杭州。哈尔滨说,他让我保重的原因有二:

  1.海南的女生黑得像鬼。

  2.海南的太阳毒得像烤炉。

  我也好意地让哈尔滨保重,我说,那里天冷,人人都吃辣椒驱寒,因此吃得脾气暴躁,上街时在棉袄下都藏着一把以上的斧头,跟李逵一样,"一语不合就排头砍去",所以除了牛皮鞋熊皮裤鹿皮衣外,还要带脖套和头盔。

  哈尔滨说,别忘了寄根被太阳烤弯曲的头发过来。

  我说,别忘了带条冻成冰棍的尿柱过来。

  然后我和他像疯子一样奸笑,心里直发虚。

  我到海大后,发现里面的女生并没有传说中的黑如鬼,甚至连焦碳的程度都没达到。不过太阳却是比烤炉还毒。正午我们都躲在寝室里像海龟一样不敢探出脑袋。室友光着膀子在我眼前晃动,一根根肋骨整整齐齐,像是铁轨,灰尘裹着热气在上面呼啸而过。有人把番薯放在阳台上阳光一下,不一会儿整栋寝室楼便飘满了烤番薯的浓香。如果你有材料,还可以煎个煎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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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1 23: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都把头发剃得只剩下牙刷一样短,因为黑色的头发最能吸收热量,盖在脑袋上就会把脑袋烤焦。我不喜欢剃头发,每次想到自己的一颗大好头颅任陌生的理发师摆弄,我就会怒不可遏。杭州在电话中知道此事后,建议我去把头发染成白色,他说,今年流行这个。他还说,如果不反对,我还可以试着长成仙人掌的模样,那样就比较抗炎热。

  在这样的太阳底下,学校里出现了一群新新人类:他们每人戴两副眼镜。据我的调查,那群人全是远视眼。如你所知,远视眼镜其实是凸透镜,对光线有聚集作用,所以他们若有胆子戴眼镜出来,就会没眼珠子,并且整个脑袋都会烤成一个猪头。万不得已,他们在远视眼镜外又戴了一副墨镜,虽然累赘,而且巨大的重量把他们的鼻子压得不见了鼻孔,还把耳朵拉得像刘备,但毕竟是活人一个。

  我幸灾乐祸地看了看太阳,但路上的他们却让我悲伤地想起阿炳。

  我在小店买了一瓶冰镇矿泉水,一不小心掉了瓶盖。我喝了一口,沁人的凉意只传送到喉咙以下12厘米处便戛然而止。水到胃的时候,已经是暖的了。太阳已经照进了我的食道和整个生命。我无可奈何地提着没盖的瓶子上楼,喝第二口时,发现瓶子已是空的。我眯着眼试图在瓶底或瓶壁找到一个小孔,但是我失败了。我终于明白水是被蒸发完的。所以在海南你不会有眼泪,才盈眶,就被晒成了盐。

  我开始担心自己的灵魂是否也会被蒸发掉--如果我还有灵魂的话。

  在炎热中我昏昏欲睡,床成了我的肉体巢穴和精神家园。我知道在床上可以干很多事,包括一件意义重大讲究配合的事,但我只选择睡觉。好像古龙说过,人的睡觉的欲望比性欲更加强烈。我相信,特别是处于无处不在的炎热带来的疲倦中。

  另外,我在很多场合都能安然入睡,比如课堂,再比如食堂。而且,以往我只能趴着睡,现在已发展到坐着睡,距我站着睡甚至走着睡的宏伟目标又进了一大步。我很担心别人会叫我猪,但他们却给了我另外一个称呼:睡神。如果我没有记错,在高中我是被叫做"睡侠"的。由侠到神,完成了质的飞跃。

  我发现自己还从另一个方向向猪这种动物靠近,那就是吃饭的速度。我老爸曾经有一次在批判国民劣根性时说,中国人在饭桌上花掉了太多时间。这句话使我养成了吃饭如飞的习惯。据说当年关羽温酒斩华雄,出发时倒了一杯热酒,凯旋后酒还是温的。我觉得那酒杯有保温杯的嫌疑。按这个说法,如果在我拿筷时倒酒,等到我放筷,那杯酒还没倒满。(我心里暗笑:那酒杯是痰盂还是马桶啊?)看到我吃饭的样子,如果你是知识分子,你会想起狼吞虎咽和风卷残云;如果你是和平主义大师,你会想起阿富汗的饥民;如果你是农民伯伯,你只会想到槽头的猪。但坐在我对面的同学看到一阵浓烟过后我的饭盒已空时,竖起了他的大拇指说:神速!

  以上的两段文字说明,神原来是猪。

  曾经我是一个无神论者,也就是说,是一名党的重点培养对象。但有一段时间我爱上了如来佛祖,并决定以后出家当和尚,以便为其奋斗终身。后来又有一段时间,我几乎成为虔诚的基督徒。这是因为我始终无法相信达尔文的进化论。海水里的一个有机小颗粒,长啊长啊,进化啊进化,居然就成了我们现在的模样。那样的话,若干亿年后,如果地球还在,那个长得像章鱼的家伙就是我们的子孙后代。对此,我的老师说,你可以相信冥冥中有种神秘的力量创造了我们并主宰我们的命运,但不必拘泥于某个宗教的教义。也就是说,可能有神存在,但未必就是上帝或如来或阿拉真主。

  因此我说的"神是猪"言论可以这样理解:如果没有神,就说明我并没骂谁。如果有神,既然他创造了万物,想必肚量大得能开好几艘泰坦尼克,而且猪在神的眼里未必也像在人眼中那样低贱。更何况,在热气腾腾的海南,他老人家应该理解我的怒气冲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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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1 23: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海南炎热的烦躁是这样结束的:那天我回到寝室解开衬衫纽扣,拿起一本书当扇子扇风的时候,南京来电话。他说,在南京已经开始下雪。他还补充说,那是在一节英语课,他正低着头用手机给他女朋友发短信息,突然他们的英语老师情绪激动地指着窗外喊:Oh!Look!Look!Snowing!然后引起了全班的大呼小叫。

  这时,海南的冬天就来了。其表现是阴雨绵绵,偶尔刮点凉飕飕的风,就像老家的初秋。只不过,在老家,此时路边树上的叶子都像得了甲肝,开始面黄肌瘦,而海南仍是一片绿色,像是……我想不出得什么病后人会变绿。

  没有哈尔滨的消息,这让我担心他已经死在冰天雪地里。我几经周折打听到了他的电话,打过去却总是忙音,总不至于连电话机都被冻死了吧。

  三

  海大绿树成荫。这很好理解:没有这些树,我们都会被烤熟。这么好的风景若只是作摆设便是浪费。于是晚上我像幽灵一样穿梭于树和影中,企图捕捉到一些写狗屁诗的灵感。结果捕捉到的是一对对奸夫淫妇。后来想想,觉得这四个字过于激烈,改成了"偷吃的"。

  如你所知,大学生谈恋爱是不被禁止的。《思想道德修养》上还专门介绍了恋爱的定义及方式,那一套套的理论我看了之后真想挥刀自宫。既然不被禁止,自然泛滥成灾,余杰说北大有一次下水道堵塞,请人来清理时发现,堵塞物是一大堆避孕套。对此,我仍一相情愿地认为,那是大一新生贪玩,当做气球来吹的。

  我在黑暗的树丛中听到轻微的让我起生理反应的呢喃以及一种类似于我喝津威时的声响,涌上一股偷窥欲后还是像个君子般落荒而逃。偷吃者的密度同光线亮度成反比,想必在黑暗中更能接近爱情的本质。

  在写下这段文字前,教室里只有我一人,写完后我抬头看见又多了四位:两男两女。显然是两对偷吃的。我何等荣幸,居然成了第五者。我回头望望离我较近的那一对,男的好像在给女的讲解一道题,两人的脑袋相距只有0.01厘米,这是为了交流和沟通更加方便,我理解。但那个男生的手为何搂在那女生的腰上,我就很不理解。

  既然在灰锡时代我都不可避免地谈到了爱情,就不得不说说女性。在我的一生中,很明显,有一位深爱我的女性,那是我妈。也有一位我深爱的女性,那还是我妈。更明显的是,这同爱情无关。但如果把爱情宽泛地理解为爱的感情的话,上面的情感更加可靠和纯粹些。不过我们所说的爱情,定义狭窄得只让一只蚂蚁容身。

  我不止一次问自己:我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爱情?但一直没有明确的答案。我想也许自己一直都是个信徒。我还想起了我的大伯和相片里的大妈。相信美丽的大妈到死都保持了美丽,因此让大伯为她从一而终。我怀疑大伯和大妈在丝瓜地里有一段罗曼史,可以拍一部名为《瓜地倩魂》的电影而轰动全国。所以大伯把苍老的泪都洒在了那丝瓜地上。

  我的表哥和他女友在一个星期天下午逛街回来,恩爱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表哥发现路上有个人低着头背对着他们,像是在研究什么。如果不是他一身破烂的衣服,那头长发就可以将他伪装成一位明星或艺术家。表哥学过中国功夫,担心的只是那疯子会掏出一把五四手枪,如果是刀子或者棍子,表哥足以从容应付。

  当两人离那疯子只有两米的距离时,疯子以一种优雅的姿势转身,脸上挂着优雅的笑,手优雅地垂下,优雅地握着他的"枪"--他裤子的前面是敞开的。

  表哥的女友一声尖叫掩面而逃,这使表哥慌忙去追她而忘了一脚把那疯子踢翻。

  表哥追上了女友,但最终还是没有追上--几天后她提出了分手。表哥的爱情被那疯子的优雅彻底粉碎。他狂怒之下在那条路上埋伏了整整三天,咬牙切齿地发誓要杀了优雅。那三天内整条路上的花鱼虫草都因表哥浓厚的杀气而死得一干二净。然而,疯子没有出现。

  其实我知道那三天内疯子的行踪,他每天拿着一根年代久远的竹棒在一个车辆繁忙的路口指挥交通,举手抬足依然是如此优雅。我没把这个告诉表哥,尽管表哥会功夫。因为即使是泰森,若同疯子和优雅纠缠上了,一样没好果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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