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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奖学金、贷学金设置和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一览表 想了解更多?欢迎浏览“汕头大学奖学金”网站:http://www.scholarship.stu.edu.cn/
奖项 | 金额(元/人) | 条件或备注 | 新生奖励 | 优秀新生奖学金(医学类、艺术类另定) | 一等奖 20000 二等奖 5000 | 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被录取后按规定时间入学报到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优秀新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提出申请: 1、高考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区)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0分(含30分)以上。 2、在高中阶段,参加奥林匹克竞赛、青少年创新大赛、科学与工程大奖赛、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等全国或国际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 3、在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 | 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学金·优秀外省女生奖励计划 | 5000 |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非广东生源,高考原始分超过考生所在省第一批录取分数线的分值在该省被录取新生中名列前茅的女生。 | 宜华四川新生奖学金 | 5000 | 为了缓解来自四川灾区新生的经济困难,汕头市宜华集团捐资20万元在汕头大学设立“宜华四川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四川新生,设奖年限2008年至2011年,每年奖励名额10人。 |
奖项 | 金额(元) | 条件或备注 | 在校生奖学助学金 | 优秀学生 奖学金(医学类 另定) | 600 -5000 | 根据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每年评定一次。各类专项优秀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国家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国家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品学兼优的贫困本科生。 | 国家助学金 | 1000-3000 | 国家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 2000-4000 | 国家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校港澳及华侨优秀学生。 | 校友助学金 | 2500 | 由校友捐资设立,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 “海上学府”奖学金 | 全额资助 | 从2003年起至今,每年从二年级本科生中选派2名优秀学生参加由美国维吉尼亚大学组织的“海上学府”,前往世界十多个国家进行作为期3-4个月的学习。 | 交换生计划 | 全额资助 | 我校与美国惠特曼学院、日本早稻田大学等建立交换生计划,每年选派学生到国外知名学府进行为期半年到一年的学习。 | 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学金 | 5000 | 我校自2003年开始设立由知名企业或个人捐助的奖学金,截至目前,已有61家知名企业或个人捐款在我校设立奖学金71项,设奖总金额约600万元。 | 潘毓刚奖学金 | 2500 | 为鼓励更多优秀的学生报考汕头大学理学院,奖励在校的理学院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汕头大学名誉教授、美国波士顿学院终身教授潘毓刚先生捐资设立“潘毓刚奖学金”。 | 森德利化工奖学金 | 2500 | 由肇庆市森德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董事总经理、汕头大学优秀毕业生陈肇汉和邱丽玲夫妇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的在校理学院学生。 | 化学系校友奖(助)学金 | | 化学系校友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和资助化学系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 毕业生奖励 |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 1000 | 表彰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奖励金额1000元。毕业前评定。 | 汕头大学奖章 | 10000 | 由李嘉诚基金会设立,用于表彰汕头大学最优秀的毕业生,于每年毕业典礼期间颁奖。奖章获得者可获奖金10000元,提名奖获得者可获奖金2000元。 | 汕头大学 体育精神奖章 | 8000 | 由李嘉诚基金会设立,用于表彰具备高尚的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风尚,对汕头大学体育事业做出杰出贡献、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于每年毕业典礼期间颁奖。奖章获得者可获奖金8000元,提名奖获得者可获奖金1000元。 | 汕头大学境外进修资助计划 | 30000 -80000 | 由李嘉诚基金会设立,旨在支持学术表现优异,对国家和学校的革新发展有承担和潜能的汕头大学本科学生到中国大陆境外的优秀学府修读硕士学位,培养具有国际经验和视野的人才。每年度奖励人数最多36名,奖励分A、B、C三个等次,奖励金额分别为每人8万、5万、3万元。 |
贷学金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额每年不超过6000元,还贷款期限最长可至毕业后6年。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和省政府给予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中国银行汕头市分行已于2002年4月在我校开展此项业务。 |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 1.对特困新生,学校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和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金,并依据其家庭困难程度向银行推荐办理助学贷款,保证新生顺利入学。 | 2.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校将酌情予以减、免其学费。 | 3.困难补助:学校每学年将定期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困难补助,学生如遇到临时特殊困难,还可申请特困补助。 | 4.勤工助学:学校采取建立勤工助学基地,广辟勤工助学渠道等措施,尽可能地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现校内在岗学生人数近750个,并有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不因生活困难而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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